洪梅镇新庄村新庄市场发包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7-01-17 17:38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分享到: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MNZJY〔2017〕001

东莞市洪梅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东莞市洪梅镇新庄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洪梅镇新庄村-市场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2030001

经营性资产

300.00平方米

2年

2000.00元/年

400.00元

洪梅镇新庄村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市场管理 

三、行业要求: 无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自然人或法人。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 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2、 同一竞投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在全市范围内,同一竞投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
3、 在全市范围内,法人或自然人参加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报名交易累计6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4、 因承租人不按合同到期条款逾期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造成纠纷的;
5、 法人或自然人竞得交易标的后弃标,对没收交易保证金不服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6、 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主张合同无效或违约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17年01月23日 17点0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中心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1、以法人名义竞投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2、以自然人名义竞投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以法人名义及自然人名义竞投,委托他人代理的,除以上必要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7年01月23日 17点3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HMNZJY〔2017〕001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不接受现金存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洪梅分局

银行账号:306001040003047

开户银行:农行洪梅支行

九、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17年0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竞投意向人应当在参与报价前查阅交易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尽职调查,审慎了解交易资产的现状、法律状况及瑕疵,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交易资产,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和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17年01月17日2017年01月23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信息

1、竞投人应在履行报名手续后再缴纳交易保证金; 2、本交易的计租金额不含税费,若承租方缴纳租金时需要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且按照开具发票时规定的实际税率和税种计算。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洪梅镇新庄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 13713198733 

东莞市洪梅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洪梅大道南司法分局旁) 

联系电话: 0769-88849038 

网址:  

东莞市洪梅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