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路(桥头段)71号一楼商铺出租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7-04-24 16:52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分享到: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QT2017073

桥头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塘边街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莲湖路(桥头段)71号一楼-商铺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莲湖路(桥头段)71号一楼商铺

资产地点

莲湖路(桥头段)71号一楼

面积

102.00平方米

资产性质

经营性资产

交易底价

6600.00元/月

保证金

26400.00元

租赁年限

3年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行业要求: 无污染、无噪音, 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无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且原租户优先的原则。租赁期限:3年,自20170501日起至 20200430日止,计租起始日期 2017年 05月 01日。

五、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17年05月02日 16点30分前到桥头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进行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竞投。

报名工作时间: 8:30-12:00 14:00-17:30 (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6楼(政府采购办)(桥头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六、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七、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7年05月03日 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填写:QT2017073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入方式上交,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4、款项来源:竞投保证金。并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桥头镇财政分局一楼5、6号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竞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在3个工作天内到桥头镇财政分局一楼5、6号窗口取回交易保证金(不计息),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入业主单位指定账户;5、竞投人必须凭竞投保证金收据原件方可获得竞投资格确认书。

账户名称:东莞市桥头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4429820104000744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桥头支行

八、看样时间

意向竞投人如需现场看样,敬请提前联系桥头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或业主。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在网站公示交易信息。

十、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17年04月24日2017年05月02日

十一、其它信息

详细条款对照方案与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塘边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徐锦敏 

联系电话: 83341016 

桥头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6楼(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83340578 

网址:  

桥头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