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大岭山食品公司约15000公斤泰国塘鲺
招 标 公 告 |
||||||||||||||||||||||||||||||||||||||||||||||||||||||||||
交易编号:SP2018001 |
||||||||||||||||||||||||||||||||||||||||||||||||||||||||||
大岭山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食品公司委托,定于2018 年 4 月 28 日 9 时在大岭山食品公司对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食品公司泰国塘鲺出让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有意参加交易的人士咨询和竞投。
|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
|
||||||||||||||||||||||||||||||||||||||||||||||||||||||||||
一、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二、合格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竞投报名; 4、其他条件: 无 。 三、本项目采用 明标明投 方式交易。只有1个受让意向人的,该受让意向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竞得交易,若放弃交易则没收交易保证金;有2个受让意向人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应当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无人提出受让申请的,镇交易中心另行组织交易。受让意向人的交易出价不得低于交易底价,否则视为无效出价。 四、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18年 4月 20日至 2018 年 4月 27 日到东莞市大岭山镇鸡翅岭村香园路实地勘察场地,了解实际情况。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 16 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大岭山食品公司(地址: 大岭山镇鸡翅岭村香园路 )咨询及报名,并于2018年 4 月 27 日 16 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恕不接受。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价人若为独立法人机构: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竞价人若为自然人,必须亲自到场竞投,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名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六、成交人在竞价结果公告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则没收交易保证金,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价。 七、若1万元以上交易保证金,请各竞价人于竞投前将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户 名: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食品公司 账 号: 44001777808053007647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 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事由:“(竞价人名称)交易保证金(编号: )”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价人的名称转账。 3、凡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提交有效凭证的竞价人,将不接受其竞价。 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价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会议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人向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食品公司支付 中标款 后 1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 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 (2) 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 成交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4) 成交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 成交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6) 交易中心及委托交易单位在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7) 无正当理由报名后不到场竞价的; (8)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九、如竞价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签订合同时间:交易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竞价地点:大岭山食品公司三楼会议室;2、竞价时每叫价一次增加500元。 十二、注意事项: 1、竞投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投租赁文件,竞投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投意向人递交竞投资料后,不予撤回。 3、资产图片仅作参考,资产数量不能准确保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三、联系方式 大岭山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83355283 委托交易单位: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食品公司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人: 殷钜光 大岭山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2018年 4 月 20 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