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田厦路等30条道路路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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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0-05-22 15:08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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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TXZBGG2020-099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塘厦镇石鼓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石鼓辖区内-交通运输用地使用权租赁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企业、单位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经营性资产

27450.00平方米

9年8月

20000元/月

1000元/月

360000.00元

石鼓辖区内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围闭式(围院式)智能停车管理 

三、行业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要求、消防及安全生产制度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竞投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经营范围需包含:停车场服务、云对讲设备;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并提供不少于600万的验资报告;公司注册满5年或以上。2,竞投单位必须具有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类的ISO认证证书。3,竞投单位须获得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4,竞投单位须获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云停车场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停车场云对讲系统软件著作权》。5,竞投单位需提供不少于3个在东莞市的农村(或社区)围院式(或围闭式)停车场管理项目类的有效合同,其中1个项目不少于35个停车场闸口(可进可出为一个闸口单位),以合同为准。6, 竞投单位需提供1名员工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网络工程与管理师》信息化证书,并出具竞投单位为其购买的3个月(含)或以上的社保证明。7,上述合同、证书及营业执照,不得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取得。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0年05月29日 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0年06月01日 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入,现金汇入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06月05日17时3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或经交易组织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0年05月22日-2020年0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9日。

十、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0年06月02日15时00分00秒至2020年06月02日17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中标人需在2020年06月05日17时30分前到交易组织机构提交审核资料。

十二、标的物瑕疵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的物瑕疵情况请详见该项目的《交易方案》。下载路径: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竞投项目—项目信息—合同附件。

十三、其他信息

1、中标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按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执行,并必须预留与公安机关联通的接口,项目正式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设计方案报公安分局审核,确保建成后数据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2、中标方在租赁期间,管理范围无论是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中标价。3、中标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对我社区围闭智能停车系统(含一切软硬件设备和中标方日后投入的软硬件设备)进行保管和维护。协议期满或终止协议的,包括我社区和中标方投资的一切车辆出入管理设备设施都无偿归我社区所有。4、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出租人缴交5个月履约保证金10万元,和预缴计租期第一个月租金。5、具体事项详见《停车管理租赁合同书》。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塘厦镇石鼓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黄生 

联系电话: 0769-87726607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05室 

联系电话: 0769-87816252、87816330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