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公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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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0-08-14 16:06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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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FGNJY2020-013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新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伯公吓-耕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1010001

经营性资产

13333.20平方米

5年

280000.00元/一次性

280000.00元/一次性

14000.00元

伯公吓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农业 

三、行业要求: 无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无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08月21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中心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08月21日 17点0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FGNJY2020-013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不接受现金存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银行账号:6232590699050012895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

九、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0年0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0年07月03日2020年08月21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详见交易公告。

十二、其它信息

1、标的物介绍:中标后需一次性支付5年的总租金280000元(不含税),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本标的物的租赁期无免租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交付,则起租日期作相应顺延;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2、行业要求:无 3、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无 4、其他条款:为提升城市品质,经营过程中须负责周边环境卫生,不能用于存放废品、存放有污染环境的物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及上级部门审核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经营,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承租方不能违规搭建,否则将强行拆除,且不作任何补偿以及后果自负。只可用于农业用途(种植农作物)。 5、其他情况说明:本标的物权属属于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新塘股份经济合作社,承租方在参与竞投前确认愿意按现状承租此标的物。 6、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法人或自然人竞投报名。 7、我村承诺以上立项内容将与合同主要条款一致,否则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我村承担。(详见附件交易方案和拟合同)

十三、成交确认

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没有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或交易达成但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新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廖玉林 

联系电话: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769-82071518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二0二0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