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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村级预算制度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5-02-13 16:52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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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5号)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精神,从2015年起,我市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制度。由市农资办起草的《全面推行农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制度的指导意见》(东农〔20157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529,由市农业局正式下发。

实施预算制度是农村集体实现经营目标、强化管理、评价业绩的客观基础,对推动集体经济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具有重要作用,对保障广大村民依规监管农村集体收支,更好地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职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意见》明确了村级预算编制、审核的内容和要求,规范了预算执行中有关预算调整事项的处理程序,提出了各级实时开展预算执行监控的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级预算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迅速、切实做好村级预算工作的布置实施、业务指导和审核工作,实时监控和通报各村(社区)预算执行情况,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执行偏差,确保预算目标实现。

为有效推进、充分落实村级预算制度,市农资办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督导,确保镇村一季度前按时保质完成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二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控,对镇村预算执行中的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三是开展预算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及时查找、分析问题,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和管理效能;四是完善集体三资平台中的预算管理功能,尽快实现预算各项工作网络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