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镇街工作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镇街工作

清溪镇掀起学习《实施办法》热潮

网站正在建设中……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8-03-16 10:00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分享到:

201839日,清溪镇召开第七次党委会议,传达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修订重点:一是调整土地款分配和股东分红制度,增强村民(股东)的获得感;二是取消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最低标准,改由镇街根据规定自行制定;三是明确资产评估相关要求;四是调整市镇管理权限,压实镇村属地管理责任;五是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四会职权,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六是放松借出款限制,支持发展投资型经济。七是整合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责任追究体系。

清溪镇党委书记范燕彬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会上作出两点指示:一是加强统筹发展,充分利用清溪控股集团对集体闲散资金进行保值增值;二是镇实施细则要在3月底出台,着力规范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清溪镇镇长王耀明要求镇农资办要加强学习,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学习先进镇街的农资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清溪镇委副书记李胜堂率农资办全体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并对新《实施办法》的内容作出了详细的研究解读。李胜堂指出,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赋予镇级更多的自主权,在大额和重要等具体标准、理事会决策权限具体额度、建设工程招标标准、公章使用具体规定、股东分红管理、资产评估事项程序、集体下属单位管理等方面内容尚未明确,接下来,必须根据镇农村实际情况,结合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向性改革,制定《清溪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的配套文件,明确各项标准,细化各项措施,深化各项管理,切实增强集体资产管理力度,提高集体财务监管水平,严格集体经济事项审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李胜堂要求,必须将《实施办法》作为当前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培训工作,把《实施办法》传达到镇党政办、组织办、纪检监察室、农林水务局、审计办、资产办、财政分局、交易中心、国土分局、住建局、工程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村(居)两委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村委派会计、联组会计等财务人员,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在广度上不留死角,在角度上不偏离方向,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接下来,清溪镇农资办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会及委派会计工作例会等对《实施办法》进行充分培训、解读,推动镇农资管理队伍将《实施办法》学习透彻,熟悉掌握,灵活运用,确保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做好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清溪镇农资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