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凤德岭凤鸣路20号厂房、宿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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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8-07-12 11:27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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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交易编号:FGNJY-2018017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东莞市凤岗镇凤德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狮石厦分社委托,将对位于凤徳岭工业区-厂房,宿舍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201000302,201000301

经营性资产

1450.00平方米

3年

295800.00元/年

73950.00元

凤徳岭工业区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工业 

三、行业要求: 不可转租,不可分租;不租中介或物管;不租高噪音企业、不租污染企业,对环评不合格的一律不租。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不租高噪音企业、不租污染企业;不可转租,不可分租;不租中介或物管,为了配合创文建设,做好城市品质提升,并负责周边环境整治,不能用于存放废品,存放有污染环境的物质,不租给对环境有污染的工厂,对环评不合格的一律不租。承租方须在3个月内办妥消防、环保等与生产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切费用自理。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 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2、 同一竞投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在全市范围内,同一竞投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
3、 在全市范围内,法人或自然人参加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报名交易累计6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4、 因承租人不按合同到期条款逾期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造成纠纷的;
5、 法人或自然人竞得交易标的后弃标,对没收交易保证金不服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6、 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主张合同无效或违约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7、 其他不良信用情况。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07月25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中心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8年07月25日 17点0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FGNJY-2018017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不接受现金存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银行账号:9550880209450800131000008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

九、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18年0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18年07月12日2018年07月25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信息

位于凤德岭凤鸣路20号厂房、宿舍,面积为1450平方米,原出租给大兴饰品厂(陈杰),原合同于2018年7月15日到期不续约,本物业以现状出租,在凤岗镇资产交易管理中心以明标明投方式进行招标,条件如下:1、本物业厂房一栋二层,宿舍一栋三层,合计面积:1450平方米,本物业以现状出租。租金为每年不低于2958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正)即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17元(税金由承租方支付)。2、合同租赁期为3年,租赁期由2018年07月27日起至2021年07月26日止,免租期:一个月。3、承租人的条件:不租高噪音企业、不租污染企业;不可转租,不可分租;不租中介或物管,为了配合创文建设,做好城市品质提升,并负责周边环境整治,不能用于存放废品,存放有污染环境的物质,不租给对环境有污染的工厂,对环评不合格的一律不租。承租方须在3个月内办妥消防、环保等与生产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切费用自理。 4、租赁物基于历史原因只提供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证号:东集用补(98)1509号),除此之外不提供房屋产权证、报建资料、消防工程验收等资料,承租方对此事实及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表示认可,并确认愿意按现状承租本租赁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凤岗镇凤德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狮石厦分社

联系人: 黄子康 

联系电话: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769-82071518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二0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