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大石板村停车收费管理发包
交 易 公 告 |
|||||||||||||||||||||||||||
交易编号:J02-N1441900618325659J-20250124-000015-8 |
|||||||||||||||||||||||||||
东莞市大岭山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大石板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连平大石板辖区内车辆停放收费发包)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
|||||||||||||||||||||||||||
三、行业要求: 停车收费管理,要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得改变用途) 其他情况: 1、该租赁物位于连平大石板村辖区内; 2、资产用途:停车收费管理,要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得改变用途); 3、网上交易初步竞得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弃标或未能按时签订成交合同等情形,初步竞得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没收归业主单位所有; 4、不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企业为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的公司企业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竞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投; 5、报名竞投者须注册地为东莞市和经营范围包含有停车场服务,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金的公司报名,以营业执照核发时间为准); 6、承租方须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80万元,在大石板村内的主要道路出入口安装道闸(包含收费系统、岗亭、空调和电脑等设备以及各路口标识、道路分道线、安全防护及围闭等工程); 7、租赁期间,承租方对大石板村内进出的车辆进行按“大石板停车管理方案”(不超过物价部门标准)标准进行收取停车管理费; 8、租赁期间,承租方日常经营运作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电费、设备维修费和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并由承租方自负盈亏; 9、不得转租分租; 10、该租赁物按现状出租,可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业主单位进行看样; 11、不得进行涉黄赌毒、涉黑涉恶等非法行为; 12、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上级政府部门建设需要、农村集体发展和城市更新等需要收回该租赁物时,随用随收,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租赁物,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3、租赁物移交后实测情况与交易公告(方案)或合同载明情况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14、租金缴纳方式采用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银行代扣方式; 15、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16、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17、其它约定详见合同规定,成交后按公示合同条款执行。 |
|||||||||||||||||||||||||||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不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企业为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的公司企业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竞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投; 2、报名竞投者须注册地为东莞市和经营范围包含有停车场服务,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金的公司报名,以营业执照核发时间为准); |
|||||||||||||||||||||||||||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
|||||||||||||||||||||||||||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
|||||||||||||||||||||||||||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5年02月13日 11点0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02月13日 12点0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入,现金汇入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
|||||||||||||||||||||||||||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02月21日17时00分前携向业主单位提交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网上交易初步竞得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弃标或未能按时签订成交合同等情形,初步竞得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没收归业主单位所有。 |
|||||||||||||||||||||||||||
八、看样时间 |
|||||||||||||||||||||||||||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
九、公示时间 |
|||||||||||||||||||||||||||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3日。 |
|||||||||||||||||||||||||||
十、竞投时间 |
|||||||||||||||||||||||||||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年02月14日15时00分00秒至2025年02月14日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
|||||||||||||||||||||||||||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
|||||||||||||||||||||||||||
中标人需在2025年02月21日17时00分前向业主单位提交审核资料。 |
|||||||||||||||||||||||||||
十二、其他信息 |
|||||||||||||||||||||||||||
按合同约定 |
|||||||||||||||||||||||||||
十三、联系方式 |
|||||||||||||||||||||||||||
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大石板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 黄先生 |
|||||||||||||||||||||||||||
联系电话: 21991894 |
|||||||||||||||||||||||||||
东莞市大岭山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
联系地址: 大岭山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
联系电话: 83355283 |
|||||||||||||||||||||||||||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
|||||||||||||||||||||||||||
东莞市大岭山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
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