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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组亨龙路厂房10号(原辉成厂)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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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底价: 无出价记录

 

该竞投项目已流标!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3-01 16: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02 11:30:00
竞投开始时间: 2024-03-04 15:00:00 起拍价: ¥67,653元/月 
至少加价幅度: ¥1,000元/月 保证金: ¥410,000.00
延时周期: 3分钟/次 最大延时次数: 999
已延时次数: 0 交易类别: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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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厂房租赁  合同类别  厂房租赁
 合同起始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合同终止日期  2030年02月28日
 资产名称  南丫组亨龙路厂房10号(原辉成厂)
 资产地点  东莞市道滘镇南丫村亨龙路16号
 交易面积  6399.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5384.00 平方米
 资产用途  工业  税费承担方  承租方
 资产交付日期  签订合同之日交付(具体以新旧厂商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资产交付方式  现场现状交付
 行业要求  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工业经营,必须符合《道滘镇产业发展指引(2018年本)》(东道府[2018]2号文件)规定。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合法经营,不接受个人和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参与竞投。竞得人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1.投资项目须符合本镇及水乡功能区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定位,《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产业发展指引(2015年本)》《道滘镇产业发展指引(2018年本)》中禁止发展类项目不可入驻。2.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关系迁移或新注册至本镇,有健全财务制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的,实行独立核算。3.租赁企业投资项目须满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4.环保要求:不得涉及湿式印花、漂染、洗水、电镀、镀层、化学抛光、电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陶化、发黑(发蓝)、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电泳、喷漆(涂)等处理工艺。
5.能耗要求:对于年用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大于等于500万度)的企业,要求单位产值能耗(综合能耗/产值)不得高于0.066吨标准煤/万元;仅用电一种能源的企业,单位产值电耗不得高于0.054万千瓦时/万元。6.产出效益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年均缴纳税收不低于150元/平方米。
 其它条款  1、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不含税,租金款以甲方开具的《道滘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为准,如需要开具增值税票,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甲方协助办理。2、不接受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3、物业必须由竞投方整体租赁,不可进行分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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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情况说明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除此之外,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其它一切相关产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