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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坑村上付队工业园二路3号厂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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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价: 116,376元/月 (出价竞投号:319)

结束竞投时间:2024-11-22 17:00:00

网上竞拍已结束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0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21 12:00:00
竞投开始时间: 2024-11-22 15:00:00 起拍价: ¥116,376元/月 
至少加价幅度: ¥600元/月 保证金: ¥350,000.00
延时周期: 3分钟/次 最大延时次数: 999
已延时次数: 0 交易类别: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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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厂房租赁  合同类别  厂房租赁
 合同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01日  合同终止日期  2029年12月31日
 资产名称  苏坑村上付队工业园二路3号厂房
 资产地点  常平镇苏坑村上付队工业园二路3号
 交易面积  8312.55 平方米  建筑面积  8312.55 平方米
 资产用途  工业  税费承担方  承租方
 资产交付日期  2025.1.1  资产交付方式  按现场现状交付
 行业要求  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工业(不得用于再生资源回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不接受个人(个体户除外)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其它条款  1、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城市更新改造、连片开发等原因需要征用、拆除、改造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我经济社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搬离,竞得人须于收到收回租赁物书面通知起3个月内无条件搬离且退回租赁物。逾期搬离租赁物的,我经济社有权处置租赁物内的留存物品,并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租赁物。竞得人在付清租金及其他应由竞得人承担的费用后并将租赁物完好交还给我经济社30天内,我经济社无息退回本合同押金给竞得人,其它不作补偿;
2、未经我经济社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经我经济社集体民主决策程序通过、所在镇街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通过等程序),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3、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分租给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机构,或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分租给经营范围未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但实际上将租赁物用于转租或分租的机构;
4、租赁期间,竞得人须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租赁物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完成相关办证手续,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向消防部门办理消防申报(验收)手续,办领有关消防证照。竞得人在租赁物通过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营业,否则,我经济社有权制止竞得人使用租赁物或对外营业。竞得人应当制定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签订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按照竞得人所经营行业的要求自行承担费用安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及负责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消防验收,确保消防安全;
6、禁止任何未达环保要求的“散、乱、污”企业进驻。竞得人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不得违规排放污染物质。竞得人不得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生产经营侵犯他人商标或其他权利的产品;
7、竞得人不得超过租赁物最大承重范围使用租赁物,如竞得人因超过租赁物最大承重范围使用而造成的双方及其他第三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命伤亡、伤残、经济损失)等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我经济社无关;
 合同附件  点击下载
 其它情况说明  8、竞得人如需进行装饰装修的,须将项目清单、预算价格、工程图纸等资料报我经济社审核,经我经济社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9、我经济社收取租金时,只开具常平镇农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若竞得人需要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10、交易物业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暂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所有权证、消防安全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