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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贝常平大道38号一楼101-106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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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20 17: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21 12:00:00
竞投开始时间: 2024-11-22 15:00:00 起拍价: ¥23,950元/月 
至少加价幅度: ¥150元/月 保证金: ¥71,850.00
延时周期: 3分钟/次 最大延时次数: 999
已延时次数: 0 交易类别: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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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商铺租赁  合同类别  商铺租赁
 合同起始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合同终止日期  2029年10月31日
 资产名称  朗贝常平大道38号一楼101-106号商铺
 资产地点  常平镇常平大道38号
 交易面积  479.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479.00 平方米
 资产用途  商业  税费承担方  承租方
 资产交付日期  2024年11月1日  资产交付方式  现场交付
 行业要求  商业,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其它条款  1、我社收取租金时,只开具常平镇农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若竞得人需要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2、未经我社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竞得人应当制定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签订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按照竞得人所经营行业的要求自行承担费用安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及负责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消防验收,确保消防安全。竞得人不得在租赁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不得在租赁租赁物内作家庭式居住,不得使用电炉、大容量电炊具、石油气炉等明火炉具及点明火照明;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铺位前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 4、水电、电梯、消防设施的安装、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等费用,由竞得人负责承担,水电、电梯、消防设施的使用风险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5、竞得人必须依法经营,办齐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经营所需各项证照,依法纳税,不得无照经营。竞得人不得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营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利权的产品,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产品。 6、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城市更新改造、连片开发等原因需要征用、拆除、改造竞得人已租赁的物业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我社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搬迁腾空租赁物,无息退还押金给竞得人,其他不作补偿。 7、交易物业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 8、租赁物交付标准:以实际交付竞得人使用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如竞得后实物交付的租赁物现状与竞得人现场参观时不符,仍以实际交付时实物为准,我社不承担与实物不符的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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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情况说明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其它一切相关产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