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规定
南城办〔2013〕56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
合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城区办事处
关于加强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管理,维护集体权益,保障基层稳定,确保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合法有效,避免经济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市府令第1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经济合同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发生经济活动,除即时结清者外,应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包括: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本规定所称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或称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或称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
集体经济组织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适用本规定。
二、集体经济组织拟定重要合同,事前须填报《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拟定合同呈审表》(详见附件1),经有关部门加盖意见,由区司法分局进行合同格式要素方面的法律核查。核查后按民主决策程序做好表决,提交区农资办进行初审,初审后提交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审批,再经区办事处主要领导人签署审批,方可签订合同(详见附件2)。
凡涉及重大经济事项的合同为重要合同。重大经济事项包括:土地流转、借入款项、单项年租金收入占上年集体总收入8‰以上的物业出租、5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建及对外投资项目、原值50万元以上的长期及固定资产处置、1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投入以及其他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事项。
三、集体经济组织出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建及对外投资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非生产性项目,事前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可行性分析),将论证报告上报区农资办作进一步分析和初审,初审后由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提交区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审查,通过后按《南城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济事项审查制度的规定》(南城办〔2008〕38号)的规定执行。
四、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文本格式参照《南城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注意事项和参考文本的通知》(南城办〔2010〕92号)的文本格式,以规范和清晰合同条款。
五、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集体经济组织应通知承租方,及时做好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同时,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供该出租物业的资料给区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资产二次交易。
六、集体经济组织要对仍然生效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清查备案(包括:各类物业出租合同、工程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并将清查结果和经济合同的复印件分别上报区司法分局、区农资办备案。
七、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复印件,分别上报区司法分局、区农资办备案,以确立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八、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做到“两个落实,一个及时”,即落实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责任人,及时报告合同执行情况。
九、对于不遵守规定,未经相关程序和手续签订合同,将按《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市府令第124号)和《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社区主要领导和有关干部先停职再查办,严肃处理。凡属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中滥用职权或疏忽职权、或严重不负责致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规定由区农资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拟定合同呈审表
2.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拟定合同呈审流程图
附件1:
(物业出租合同)
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经联社)拟定合同呈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呈送日期: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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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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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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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单位 |
甲方: | |
乙方: | ||
社区党支部 (总支)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 (盖章) 日期: | |
区司法分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意见 |
签名: 日期: | |
编制单位:南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本表一式三份,区司法分局一份、区农资办和呈送单位各一份。
(物业出租合同)
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社)拟定合同呈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呈送日期: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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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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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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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单位 |
甲方: | |
乙方: | ||
社区党支部 (总支)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 (盖章) 日期: | |
股份经济联合社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区司法分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意见 |
签名: 日期: | |
编制单位:南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本表一式三份,区司法分局一份、区农资办和呈送单位各一份。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经联社)拟定合同呈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呈送日期: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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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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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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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单位 |
甲方: | |
乙方: | ||
社区党支部 (总支)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 (盖章) 日期: | |
国土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区司法分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意见 |
签名: 日期: | |
编制单位:南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本表一式三份,区司法分局一份、区农资办和呈送单位各一份。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社)拟定合同呈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呈送日期: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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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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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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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单位 |
甲方: | |
乙方: | ||
股份经济联合社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社区党支部 (总支)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 (盖章) 日期: | |
国土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区司法分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意见 |
签名: 日期: | |
编制单位:南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本表一式三份,区司法分局一份、区农资办和呈送单位各一份。
(工程合同)
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经联社)拟定合同呈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呈送日期:
合同名称 |
| |
合同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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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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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单位 |
甲方: | |
乙方: | ||
社区党支部 意见(总支) |
支部书记签名: (盖章) 日期: | |
工程管理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区司法分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意见 |
签名: 日期: | |
编制单位:南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本表一式三份,区司法分局一份、区农资办和呈送单位各一份。
(工程合同)
南城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社)拟定合同呈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呈送日期: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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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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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本情况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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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单位 |
甲方: | |
乙方: | ||
股份经济联合社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社区党支部 (总支)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 (盖章) 日期: | |
工程管理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区司法分局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
驻社区党政班子成员意见 |
签名: 日期: | |
编制单位:南城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本表一式三份,区司法分局一份、区农资办和呈送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