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环湖中路25号地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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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1-01-11 16:40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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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SLZBGG2021-002

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石龙镇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石龙镇西湖环湖中路25号-其他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2990005

非经营性资产

1300.00平方米

10年

3800.00元/月

7600.00元

石龙镇西湖环湖中路25号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 

三、行业要求: 企业要求:在莞注册企业,且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营业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已在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兹有相关换电站建设授权书文件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企业要求:在莞注册企业,且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营业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已在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兹有相关换电站建设授权书文件; 3、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必须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要求: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充换电站许可及该地块设计平面图、效果图等); 6、竞投方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报名前须向业主单位汇入人民币500万元(开户行:东莞银行石龙西湖支行,户名:东莞市石龙镇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500047784706023)。该笔资金仅作竞投人财务状况证明,并非交易保证金,交易完成后将无条件、无息退回;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01月18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中心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竞投人资质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企业要求:在莞注册企业,且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营业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已在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兹有相关换电站建设授权书文件;

3、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必须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要求: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充换电站许可及该地块设计平面图、效果图等)。6、竞投方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报名前须向业主单位汇入人民币500万元(开户行:东莞银行石龙西湖支行,户名:东莞市石龙镇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500047784706023)。该笔资金仅作竞投人财务状况证明,并非交易保证金,交易完成后将无条件、无息退回。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1年01月19日 00点0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SLZBGG2021-002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是否接受现金缴付以业主单位意见为准);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500000703000988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兴龙支行

九、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1年01月11日-2021年0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01月11日2021年01月18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信息

我社要求承租方将该地块改造建设为一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承租方中标后必须按我社设计改造方案的要求,投资建设一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详见投资改造方案),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建设充、换电站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86113078 

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五楼 

联系电话: 86116901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