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取得新进展
近年,市农业农村部门从四个方面着力,积极引导村组培育新增长点,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取得了新进展。
政策指引。出台《关于促进村组集体资金多元有效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累计奖励村组回购物业53宗2964万元;拟对75宗招引优质企业奖补1312万元,引导村组提升承租企业质量。
典型带动。印发《东莞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总结推广自营产业(市场)、稳健资本运营、改造更新升级、壮大优质物业、发展特色经济等5大类10个典型案例。
平台服务。指导东莞市乡村振兴促进会成立农村集体资产工作委员会,举办项目对接活动,协调31个集体经济组织购买1.4亿股7.4亿元东莞农商行股份,协同东莞金控研究成立有限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
绩效驱动。将多元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督查考评,引导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与“质的有效提升”。按村组两级四类收入(直接经营、出租及发包、存款利息及投资收益、其它收入)有一类、两类、三类、四类占比超过10%分别为“一元”“二元”“三元”“四元”的评价标准,2023年有25.7%的村处于“单脚跳”的一元发展阶段,有74.3%的村进入“两条腿走路”的二元发展阶段,有23.9%的村进入“三驾马车拉动”的三元发展阶段,有1.3%的村进入“四轮驱动”的四元发展阶段;全市上述四类收入占比为3.3%、70.2%、15.7%、10.8%,其中出租收入占比从上年的71.8%降至70.2%,其它收入从8.6%升至10.8%,全市村组整体上从“二元”发展迈进“三元”发展新阶段。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探索完善多元发展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行动”走深走实,为东莞实施“百千万工程”贡献农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