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城街道天宝路71号及温南路管辖物业(土地、仓库、商铺、办公楼)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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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3-10-23 16:07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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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GCZBGG2023-283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莞城物业发展公司委托,将对位于东莞市莞城街道天宝路71号及温南路管辖物业-其他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2990096

经营性资产

18496.61平方米

10年

180379.00元/月

541137.00元

东莞市莞城街道天宝路71号及温南路管辖物业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及办公 

三、行业要求: 商业及办公,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本项目仅限法人报名竞投。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所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本项目仅限法人报名竞投。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为¥541137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元整,竞投人应于2023年10月31日11时30分前(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以转账方式汇到如下账户:①户名: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②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西正支行③账号:540000914006353④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GCZBGG2023-283竞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在7个工作天内会自动收回交易保证金(不计息),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租赁保证金的部分(合同租赁保证金按首年月租金的三倍计算)。

 改造履约保证金为¥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为保证竞得人依约进行设施设备更换及租赁物升级改造工程,竞投人应于2023年10月31日1130分前(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将改造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招标人的如下账户:①户名:东莞市莞城物业发展公司②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西正支行③账号:500043197902015。竞投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或未在通知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租赁合同的竞得人,在7个工作天内会自动收回改造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竞得人缴纳的改造履约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的改造履约保证金。

九、看样时间

本所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所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 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30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信息

1、竞得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主体对租赁物完成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装修升级改造工程。竞得方必须首年内完成六层宿舍楼改造及租赁物完成投入不少于150万元的装修升级改造工程,剩余150万元装修升级改造工程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全部完成,具体条款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为了激活片区经济发展以及响应国家农业发展政策,竞得方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引进或培育一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核准的证件或佐证材料,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约定解除合同。 3、竞得方应保障该物业小区内留有足够的过道空间供小区居民出入以及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确保过道畅通,不得阻扰居民的正常通行。 4、竞得方须按原条件承接现物业原有租户的租赁合同。 5、租金每3年递增5%,免租期4个月。 6、合同、租赁方案、原有租户情况已上传,请自行下载查阅;竞投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汇入的方式缴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开标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莞城物业发展公司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22019292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莞城区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7楼(从莞城美术馆门口左侧电梯进) 

联系电话: 22203389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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