戙船澳新街戙二活动中心旁空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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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4-11-20 13:11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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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J02-N1441900617767332B-20241107-000327-2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戙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东莞市莞城街道戙船澳新街戙二活动中心旁-其他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2990003

经营性资产

700.00平方米

1年

3500.00元/月

7000.00元

东莞市莞城街道戙船澳新街戙二活动中心旁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三、行业要求: 资产用途仅限用于临时停车场管理,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参与本交易项目竞投意向人必须是依法登记设立并正常存续的法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竞投;2、不接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及经营危险物品及污染性行业者竞投报名;3、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单位或个人竞投报名。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6点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所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11月28日 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J02-N1441900617767332B-20241107-000327-2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为顺利退还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付;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540000914006353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西正支行

九、看样时间

本所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所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 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信息

(1)承租方只能将租赁物作为停车位以月租形式转租分租,不得作其它用途,次承租人清单和合同等相关转租分租资料必须交业主单位书面盖章确认后方能正式转租分租。租赁期间不得改变转租分租方案。(2)承租方须将租赁物内每个停车位优先以不高于200元/月转租分租给戙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使用。待满足戙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后有余下车位可以不高于300元/月转租分租给股民以外的第三方使用;如优先满足股民车位使用需求后无空余车位的,承租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业主单位支付租金,由此可能存在的商业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承租方须聘请不少于一名戙二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作为本项目管理人员。(4)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违法在租赁物上搭建任何建筑物。租赁物上的土地平整、清理杂草、清理杂物等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5)本租赁物没有土地证。(6)租赁合同签订后实测面积与交易公告或交易合同载明面积有差异的,成交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7)本租赁物内不能安装充电桩。(详见合同)(8)交易方案和租赁合同已在附件上传,请自行下载阅读。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戙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戙二办公室 

联系电话: 22492973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 莞城区高第街5号市民广场北楼7楼(从莞城美术馆门口左侧电梯进) 

联系电话: 22203389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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