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交易规则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镇级交易规则

举牌竞投规则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4-01-24 17:15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分享到:

举牌竞投规则

 

1、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竞价人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若报价相同且各报价人均不再提高报价的,则由首先提出该报价的竞价人竞得。

2、原租赁合同约定享有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人参与竞价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竞得。

3、竞投人每次报价都必须举牌,没有举牌的报价,会视为无效出价。

4、竞投人举牌报价时,竞投牌应高出头部。

5、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

6、若交易底价非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第二个举牌报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不低于前一报价的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

7、竞投人只举牌而不口头报价,会视为默认在前一报价的基础上递增预设固定金额。

8、竞投人可以举牌并口头报价,但报价不能低于前一报价,并且递增幅度,必须为预设固定金额的整数倍。

主办单位: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广东金宇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470号 备案号:粤ICP备2021022188号 网站识别码:4419000093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