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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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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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4-01-24 17:19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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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交易流程

操作具体事项说明

 

符合《望牛墩镇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可直接续约的资产,报村委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可与原承租或承包方在合同到期后协议续约。

 

第一步 底册录入

交易管理中心将资产和合同信息导入管理交易平台系统,生成完整的系统底册。

 

第二步 生成待交易资产

管理交易平台系统根据底册和合同的信息,自动生成空置、3个月内到期等待交易资产信息,村委会确定资产的交易类别(出租、转让、变卖等)。

 

第三步 立项申请

村委会在系统进行立项申请的相关操作,上传立项申请所须的相关材料,在系统中打印《立项申请表》和《交易方案》,呈交村委会领导审批,审批后在系统完成审批的相关操作。

 

第四步 主管部门审批

村委会备齐《立项申请表》、《交易方案》、符合续约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立项资料(详细见《立项资料清单》),呈交农资办审批,审批后在系统完成相应的审批操作,立项资料转交镇交易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步 民主决议

村委会必须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表决资产续约有关事项,会后完成《望牛墩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情况记录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交易方案的会议纪要》、属于重大事项的须完成《望牛墩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审查表》复印件交农资办和镇交易管理中心(须原件核对)。村委会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民主决议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在系统填写和打印《公示情况报告表》。

 

第六步 组织交易

村委会在合同到期后可与原承租方协议续约,直接签订正式合同。

 

第七步 发布成交信息

村委会在系统完成成交信息录入相关操作,在村公告栏张贴成交信息,镇交易管理中心同时在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成交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天。

 

第八步 送资料备案

村委会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文档、录像、照片等资料移交镇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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