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交易流程
镇级交易流程
操作具体事项说明
根据《望牛墩镇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的规定须由镇级组织交易的资产按本流程规定组织交易。
第一步 生成底册
交易管理中心将资产和合同信息导入管理交易平台系统,生成完整的系统底册。
第二步 生成待交易资产
管理交易平台系统根据底册和合同的信息,自动生成空置、3个月内到期等待交易资产信息,村委会确定资产的交易类别(出租、转让、变卖等)。
第三步 立项申请
村委会在系统进行立项申请的相关操作,上传立项申请所须的相关材料,在系统中打印《立项申请表》和《交易方案》,呈交村委会领导审批,审批后在系统完成审批的相关操作。
第四步 主管部门审批
村委会备齐《立项申请表》和《交易方案》等立项资料(详细见《立项资料清单》,符合《望牛墩镇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规定可直接续约的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呈交农资办、资产公司或财政分局等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在系统完成相应的审批操作。
村委会把已经农资办审批的资料呈交镇交易管理中心审批,立项资料由中心归档备案。
第五步 民主决议
村委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和民主表决交易事项(属于重大事项、符合《交易办法》规定续约、农用地出租的必须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短期零碎和流拍资产必须召开理事会表决);
村委会会后完成《望牛墩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情况记录表》和《望牛墩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记录表》(短期零碎和流拍资产只须完成《望牛墩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记录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交易方案的会议纪要》;属于重大事项的须完成《望牛墩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审查表》,复印件交农资办和镇交易管理中心(须原件核对);
村委会在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民主决议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在系统填写和打印《公示情况报告表》。
第六步 信息公告
村委会在系统打印《招标公告》并在社区公告栏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天,镇交易管理中心同时在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信息(短期零碎、流拍资产、符合规定可续约资产可不发布招标公告直接组织交易)。
第七步 意向申请
竞投意向人到镇交易管理中心申请登记,提交申请材料(详细见《意向申请资料清单》),中心受理申请时应将《交易方案》、《新拟合同》、《会场纪律》、《交易规则》等资料派竞投意向人查阅,并解读相关的条款,并在系统登记录入意向人的资料信息。中心审核并回复申请人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后在公告结束次日11时30分前收取竞投保证金、开具收款收据及签订《受让人须知》,书面报价方式的须派发《书面报价标书》。
第八步 组织交易
镇交易管理中心按《望牛墩镇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准备符合要求的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和硬件配置(详细见《交易会准备事项清单);确定交易结果后组织相关人员签订《望牛墩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成交确认书》、《正式合同》,并退回意向人的保证金(短期零碎、流拍资产、符合规定可续约资产可直接签订《正式合同》)。
第九步 成交信息发布
镇交易管理中心在系统完成成交信息录入相关操作,村委会在系统中打印《中标公告》并在社区公告栏张贴,镇交易管理中心同时在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天(短期零碎、流拍资产、符合规定可续约资产必须公告成交信息)。
第十步 资料备案
整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纸质资料、电子文档、视频、照片等文档,按规定装订存档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