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交易规则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镇级交易规则

现场举牌竞投规则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4-02-17 16:13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分享到:

现场举牌竞投规则

(一)成交原则:

1、现场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

2、优先权人根据本规则对最后报价主张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优先竞得。

(二)竞投人进场人员数量规定

每个竞投人只允许附带一人进场参加交易会议,即总人数不得多于2人。

(三)举牌规则:

1、竞价采用举牌有声增价,认牌定人定单位的原则,竞投人每次报价都必须举牌。

2、没有举牌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只举牌而不口头报价,视为一次有效加价。

4、举牌并报出高于一个加价价额的,以举牌人口头报出的价额为报价。

5、竞投人举牌报价时,竞投牌应高出头部。

(四)加价规则:

1、对第一个举牌报价,默认为底价;第一个以后的每个举牌,视为对其前一报价增加一个加价的报价。

2、一个加价,指主持人宣布的后一个报价比前一个报价必须增加的最小加价额。

3、若交易底价非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对第二个举牌报价,可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不低于前一报价的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

4、竞投人报价低于底价或不高于前一报价的报价无效(依照本规则主张优先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