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
会上,徐建华书记就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农村改革发展历来是我们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是破解传统发展难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幸福和谐东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徐书记强调,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而且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一定要围绕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增活力的目标,从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切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推动城乡二元向城乡一元管理体制转变、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变、农村社会形态向城市社会形态转变、传统农村居民向现代市民转变。要分别在优化经济体制、深化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上、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和建立统筹协调发展机制五个方面上努力实现突破。徐书记最后强调,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市、镇两级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尽快成立改革领导机构,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本地发展水平和工作实际分类推进改革;要敢于探索,大胆创新,要在维护农民居民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底线上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要统筹推进,密切配合。
袁宝成市长从分析我市目前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遭遇的瓶颈出发,强调镇村集体经济是东莞经济的特色和亮点,镇村发展模式的转变是全市转型升级的关键。他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加快转变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才能突破土地资源难以为续等瓶颈制约,才能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和提升全市发展层次,才能让镇村基层和广大群众分享到新一轮发展的红利。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是全市战略全局中的一项综合性工程,发展集体经济要着眼全局,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四大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打造传承巩固与创新提升的关系;二要处理好市镇统筹与自主发展的关系;三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四要处理好村民自治与政府监管的关系。此外,发展集体经济要明确落实“转型、规范、减负、均衡、惠民”十字方针,锐意创新模式,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严格规范管理,努力维护集体资产安全;致力减轻负担,让农村基层轻装上阵;立足均衡发展,逐步缩小镇村发展差距。着眼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会上,梁国英常务副市长还对会议出台的《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关于镇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系列文件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