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栏目
镇街工作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镇街工作

长安镇“六管齐下”加强居组闲散资金管理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5-07-10 15:01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分享到:

今年初,长安镇印发了《关于加强居组闲散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采取六大举措提升闲散资金利用效益。

一、集约银行账户资金。指导督促居组(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组)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撤销没有经济业务的账户,并将存款转入基本账户。由镇与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单位申请开设新账户时须经镇政府审查同意,由镇社资办出具《开户证明》后,银行方可办理。

二、提醒办理协定存款。居组凡在银行设有账户,均应与银行签订人民币单位存款协议,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三、协调优惠贷款利率。对在同一银行内存款量较大的居组,协调银行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做到在存款总额内的贷款享受基准利率、超出存款总额部分享受全市优惠利率。

四、指导开展投资理财。加强与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和各大银行机构的沟通,及时向居组公布东莞信托推出的适合集体资金运作的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各大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引导居组向投资型经济领域深化拓展。

五、引导开展资金互助。引导区居组之间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互借,约定借款利率,优先用于还款和转贷。对于跨社区长期借款,协调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将资金富余居组的存款贷给资金紧缺的居组,实现借出方、借入方和银行“三方共赢”。

六、提供高效行政支持。明确提出镇主管部门在协调实行委托贷款、协调提供利率优惠等工作中的职责,为银行和居组的互联互通搭建平台。完善制度,创新手段,尽量简化相关民主决策程序,提高审查效率。(长安镇社资办供稿)

 

主办单位: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广东金宇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470号 备案号:粤ICP备2021022188号 网站识别码:4419000093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