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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三大措施力促农村集体经济增收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5-07-15 10:34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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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桥头镇积极引导农村进一步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通过加强富余资金利用、资产交易管理、收支预算监控等工作,全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取得阶段性成效。1-5月,全镇村组两级集体纯收比去年同期增加1076万元,增长14.8%;集体资产负债率17.4%,比上年末下降1.5%,再创历史新低。

一是盘活集体富余资金。针对农村集体实际,引入专业金融投资服务,协调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定向推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证券投资理财项目,通过投资多款适合集体资金运作的稳健理财产品,提升农村集体富余资金投资收益。目前,作为试点的桥头社区和邓屋村共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3450万元,截至5月底已实现收益62万元,预计年收益超过200万元。针对私人低价转让土地、港澳台商因经营困难低价出让厂房的情况,研究出台农村(社区)回购闲置土地和厂房办法,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利用富余资金收购合理、优质的物业,扩大集体资产存量,推动集体经济增收。

二是提升资产交易效益。一方面,完善交易标的管理。全面丈量集体物业,真实统计集体物业资产存量,建立完整的资产台账。通过盘清存量,全镇村组两级集体物业资产台账的登记面积近260万平方米,比原来农村签订的合同出租面积增加17.4万平方米,按近年资产交易平均租金水平计算,每年可为集体增收近2000万元。另一方面,加强交易底价管理。严格审查交易底价,根据不同地段和不同时期的市场租金水平,要求农村设定合理的交易底价,杜绝贱价出租资产行为。及时调整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效益标准要求,稳步提高农村厂房租金水平,全面促进农村集体增收。目前,通过资产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204宗,交易面积81.7万平方米,成交年标的额比原合同年标的额增加2684万元,增长46.9%。此外,我镇进一步加强农村已出让土地转让第三方的监管,明确规定凡是农村集体同意已受让土地转让第三方时,签订的补充合同条款约定的经济效益不低于《桥头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意见》的合同效益标准,从而使过去已转让土地的低土地使用补偿款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切实增加集体经济收益。规定出台后,共审核农村集体三方转让合同19宗,转让土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补充签订合同土地使用补偿款总额比原合同土地使用补偿款总额增加55.5%,截至其土地转让年限止,共为集体增收2878万元。

三是加强收支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预算管理办法,改进预算编制范围、口径及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农村收支预算方案,农村预算调控能力极大增强。今年1-5月,农村公益福利费用总额同比减少1035万元,减幅19.3%。严把基建项目预算审核关,共核减不必要非生产性基建项目70宗,核减金额约3000万元。优化集体资金项目投资方向,积极引导集体资金投入生产性基建项目,今年以来共开展基建项目7宗,建筑总面积约4.2万平方米,预计每年可为集体增收400多万元。(桥头镇农资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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