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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会计主管制试点工作取得进展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17-05-03 16:18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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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5号)关于有条件的镇(街道)应探索推行委派会计担任会计主管的管理模式的精神,我市在总结长安和塘厦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2015年起先后在常平、大朗、东城、南城、虎门等镇街开展推行农村会计主管制试点。

一、主要做法

我市从1999年开始,率先在全国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农村集体经济总量不断壮大,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原制度设计在实践中逐步呈现事多人少、责重权轻、“小马拉大车”之势。为此,长安镇和塘厦镇先后于2005年和2008年推行农村会计主管制;2015年,全市开展了会计委派制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并先后在常平、大朗、东城、南城、虎门等镇街开展推行农村会计主管制试点,7个镇街围绕将委派会计从“财务会计”升格为“管理会计”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做法既有“大同”,又有“小异”。

    (一)在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等制度框架上相对统一。机构设置方面,各试点镇街均在村(社区)整合现有村组两级财务人员及软硬件设施设备组建财务办,由会计主管担任负责人。职责定位方面,各试点镇街的会计主管均承担财务监督、经营服务、决策参谋、业务指导等职责。其中,财务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审核村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布表,统筹办理重大事项呈审,及时向镇街反映制度执行情况等;经营服务包括统筹办理村级资产交易平台的交易事项审查,统筹落实财会档案管理,协同相关人员做好债权追收、预算管理、资金筹措、闲散资金利用等;决策参谋包括列席村“两委”会、理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要求对民主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业务指导包括对财务办其他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工作绩效评价。

(二)在人员选配和经费薪酬等具体做法上各具特色。会计主管选聘方面,长安、塘厦、大朗、南城、虎门由原村(社区)委派会计直接升格为会计主管;东城通过考试竞岗,在街道财政供养人员中择优选用大专以上财务会计专业毕业、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会计主管;常平对现任委派会计进行考核选聘,不足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助理配备方面,长安、大朗、常平、东城、虎门每个村(社区)均配备会计助理;塘厦只在林村、石鼓2个社区配备会计助理;南城由各社区选择是否配备,目前尚未配备会计助理。人员经费供给方面,除常平暂由镇村两级共同承担外,其余6个镇街均由财政全额承担,东城还承担了社区出纳和会计助理的人员经费。薪酬待遇方面,各试点镇街会计主管参照标准有所不同。如虎门全镇29名会计主管,已入编的有19人,其余人员基本上参照入编待遇计薪;东城的会计主管,执行街道财政供给社区的党工委委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初步成效

2005年长安镇率先推行到其余6个镇街相继开展,7个试点镇街的时间跨度长达12年,虽然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但整体效果在时间的检验中越发清晰。

(一)提高了待遇,减轻了村负担。人员经费供给机制的调整,实现了集体负担减轻与个人待遇提高双赢。如大朗镇,2015年从村上调人员经费203万元,改制后会计主管的薪酬由镇财政全额负担,村集体用于支付会计助理的费用137万元,总体负担减少了1/3。与此同时,委派会计升格为会计主管后,个人薪酬待遇得到了合理提升。

(二)加强了监管,提升了服务。财务办的设立,使会计主管实现了对村组财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统筹统管,减少了财务监管盲区。会计助理的配备或会计兼职的减少,使会计主管从会计核算业务或兼职工作上抽离,更好地回归财务监督和经营服务的“主业”。管理会计角色的确立,使会计主管能名正言顺地列席村“两委”等相关会议,更好地发挥决策参谋和制度把关作用。“三资”监管平台技术手段的应用,使会计主管能通过“审核人”的身份,实现对村组账务核算、财务公开和统计报送的实时掌控,对村组财务监管更加到位。

(三)创造了机遇,推动了配套。推行农村会计主管制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搭建了新的平台,带来了新的机遇,各试点镇街以此为契机,推动相关配套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如长安镇,利用改革的机遇率先推行政经分账核算和村级预算、加强集体闲散资金和村民集资管理。如东城街道,以改革为切入点将街道社资办升格为内设一级机构,并推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系列措施。南城街道和大朗镇,结合改革工作分别推行集体经济组织储备金制度和资金安全管理制度,被市深改组评为全市2016年改革亮点。

(四)形成了示范,带动了全局。农村会计主管制在7个镇街相继推行,为其他镇街完善委派会计管理提供了新参照,有效地推动了全市会计队伍建设。至2016年底,由镇财政承担的人员经费增长17.9%,占总额的53.3%,占比提高了8.7个百分点,人员经费全额由财政承担的镇街增加至10个;全年辞职的委派会计14人,比上年减少10人,困扰多年的委派会计待遇偏低、士气低落、流动性加大等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

三、下步建议

农村会计委派制是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石,切合东莞实际,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完善提升。试点镇街的实践表明,农村会计主管制是委派制的升级版,是完善委派制的重要方向。下来,应重点抓好三点:

(一)抓好试点镇街的后续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人员定位、充实人员配备、保障经费供给、加强岗位适应性培训,补短板,促提升,确保改制持续推进。二是要围绕会计主管财务监督、经营服务、决策参谋、业务指导等岗位职责,明晰工作范围、完善考核办法、再造监管流程,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将试点做成示范,为其他镇街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抓好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在总结试点镇街改制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完善农村会计委派制的指导意见,在条件成熟的镇街稳步推行会计主管制,在条件暂不成熟的镇街植入会计主管制的合理内核,使农村会计管理实现“四大转变”:一是转变委派会计角色定位,从财务会计提升为管理会计,强化财务监督的专业性二是转变财务工作组织形式,在各村(社区)整合资源组建财务办,强化财务运作的协调性三是转变人员经费供给渠道,逐步由镇街财政全额承担,强化委派队伍的独立性四是转变会计培训轮岗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拓宽轮岗渠道,强化人员岗位的适应性

(三)抓好队伍建设与管理创新的深化融合工作。要抓住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的契机,统筹做好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比如,在设置村(社区)财务办时,可将资产交易员纳入财务办,实现对资产财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在实行会计主管制的镇街,可发挥其财务统筹统管优势,探索推行政经分账核算、经营性项目公司化运作等改革,充分发挥会计管理新机制对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助推器作用。(转自《东莞农村工作》201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