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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旧疾 补短板 解新题 市农资办为基层监管工作解惑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22-11-30 10:14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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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资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急基层所急,针对近期镇村提出的集体资产监管疑难杂症,深入开展研讨,迅速采取措施,补齐监管短板,助力乡村振兴。

祛旧疾,破冰合同管理历史难题。租赁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和依据,对保障集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早期政策不完善、监管较粗放,我市存在不少早期签订的集体物业租赁合同约定期限超法律规定的情况,导致合同执行存在隐患。近期某镇按市委巡察组要求对租赁合同期限超法律规定的问题进行整改,但具体如何整改存在疑虑,市农资办经研究,建议此类合同可先办理终止,后通过资产交易平台磋商交易的方式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

补短板,消除票据管理监管盲区。近年我市在巡察、审计、财务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收取临时地摊租金开具电子收据不便、“白条账”时有发生等。市农资办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镇(街道)意见建议,结合基层实际,下发通知对票据管理作进一步规范:一是明确合规收入票据类型,要求集体经济组织收据须由镇(街道)统一印制,增加一类“手写版收据”供相关人员收款后向财务报账使用,切实解决基层收款难题;二是明确合规开支票据类型,细化使用要求,最大限度避免开支随意性。

解新题,明晰建设工程管理程序。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各级财政和社会各界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涌现了不少由多方出资(包括财政奖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基层普遍反映现行制度有关此类事项的民主决策和重大事项审查程序不够清晰。市农资办经过调研分析,下发通知明确此类工程的出资、付款、招投标的民主决策及重大事项审查程序,解决了基层实际操作中的困惑。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下来,市农资办将进一步增强推进乡村振兴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破解集体经济管理和发展中的阻梗,奋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