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1+4+12”行动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三次创业”
市农资办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中央、省、市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工作要点,市农资办明确组织实施“1+4+12”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三次创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农资”力量。
“1”就是启动“管理助力强村富民”工程,力争总资产突破2600亿元,净资产突破2200亿元,总收入突破310亿元,纯收入突破24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全国地级市前列。“4”就是“四个启动”:即新一轮制度体系建设、新一轮发展指导服务、新一轮监管手段升级、新一轮党建强基行动。“12”是要着力做好年度12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加快《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立法。二是修订完善《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三是配合出台全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处分(处理)后补贴奖金扣减工作指引。四是建设资产数字地图。五是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村组集体资金多元有效利用的指导意见》,配合制定《关于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六是协同乡村振兴促进会组建集体资产管理专委会。七是完善交易监管机制。八是完善运行监测机制。九是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十是着力打造“传党情强农资、促振兴富农民”党建品牌,丰富拓展“乡村大讲堂”微品牌。十一是完善内部议事、“一对一”业务帮带等制度,加快青年干部成长。十二是加强镇级机构建设和农村财务队伍管理。
近日,我办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及时传达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了月度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调研计划,已分别赴常平、石排、茶山、莞城细村等镇村开展调研,为促进基层发展现场出谋划策解疑释惑;组织举办今年首场农村集体“三资”和交易平台培训,提升农村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下来,要按照落实“快”、强化“严”、确保“实”的要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围绕实施“1+4+12”行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落实,助力推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