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路31号物业楼3层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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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4-04-02 17:43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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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公 告

交易编号:J02-N24419006181094462-20240328-000054-5

 

东莞市沙田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沙田镇西太隆村明珠路31号物业楼3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201000405

经营性资产

约865平方米

2年

99390元/年

6000元/年

30000元

沙田镇明珠路31号

 

(一)资产名称:明珠路31号物业楼3

(二)资产地点:沙田镇明珠路31

(三)资产面积:楼层面积720平方米,空地面积145平方米

(四)合同年限:给予承租人1个月装修期,出租年限为2(不含装修期)

(五)交易底价:99390/(不含税)

(六)合同履行保证金:20000

(七)租金递增方式:合同期内租金不递增

(八)每次出价:竞投人每次出价至少加6000/

(九)交易保证金:30000

(十)资产交易方式:出租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或住宿 

三、行业要求: 1、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2、租用人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对本地环境有污染及对周边群众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和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不接受个人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41017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44111730分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特别提醒,不支持现金缴付、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支付的方式,如若未按规定的方式缴交保证金,不能参与竞投,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八、看样时间

公示期内,如需看样,请竞投意向人直接与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

十、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秒至2024年04月15日11时3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中标人需在20244181730分前到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或逾期不提交资料审核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中标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人资料审核通过后,未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或逾期不签订成交合同的视为弃标,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中标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的竞投人保证金按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竞投人保证金在缴交合同履行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按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退款手续费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信息

该物业位于明珠路31号物业楼3层,于2009年建成,未取得房产证,楼层有消防一般设施。租赁期间未经业主单位及有关部门同意,该物业禁止转租分租。

本交易项目由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股份经济联合社负责解释。

竞投人若想竞得该项目,必须出价竞拍。若意向人成功报名后,在竞投时间里没有出价竞拍,该项目视为流标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8666691 

沙田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办公楼7楼705室 

联系电话: 0769-88662199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沙田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二0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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