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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法》 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dgnzb.dg.gov.cn

发表日期:2024-09-27 15:17      来源: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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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日,东城街道召开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暨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专题培训班,市农资办业务负责人应邀为310多名镇村干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0246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51日起施行。作为一部专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弥补了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供给的空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和运行管理提供了全面依据和根本遵循。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市农资办协同市委党校开展专题调研,于9月初提交了咨政报告《关于贯彻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新要求,完善我市农村集体股权管理制度的建议》,并于9月中旬在2024年村(社区)“两委”干部“加快推动‘百千万工程’”专题研讨班上首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下来,我市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发展强村公司和农村职业经理人的指导意见,以更加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

主办单位: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广东金宇恒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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